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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改增”要把好事办好

来源:和讯网 作者:王和 2016-06-12 09:11:54 字号:A- A+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王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王和

    5月1日,我国“营改增”试点工作在保险业全面展开。在中国保监会和相关部委的指导下,行业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平稳过渡,顺利落地。但客观讲,“出单开票”仅仅是形式和必要,而深刻理解“新常态”背景下,税制改革的根本诉求和基本逻辑,利用这次“营改增”契机,全面梳理并提升行业经营理念和管理能力是实质和关键。“营改增”无疑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好事,但如何“把好事办好”,是行业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一)认识改革背景是前提

    税收是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基础,如何实现税赋公平,提高征税效率,始终是各国税务工作的重点。同时,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如何通过优化税制结构,理顺税收关系,为企业减税减负,增强实体经济活力,是我国经济顺利进入“新常态”的重要保障。

    2012年,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施行积极性财政政策,并加快调整并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我国全面启动了“营改增”试点工作。

    “营改增”的实施,一是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二是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有利于社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调整生产经营结构;三是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四是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经过3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减税6412亿元,试点行业税负整体下降32%,约97%的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下降或持平。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就保险业的“营改增”而言,财产保险业可谓是“首当其冲”,其原因在于“业务性质”。从统计数据看,在“营改增”前,保险行业中财产保险业务是营业税源的“大户”。因此,财产保险是保险业“营改增”的重点和关键,应当高度重视并加大投入。

    认识改革的大背景是保险业做好“营改增”的前提,因为,“营改增”既不是保险业“一家的事”,更不是“要不要”和“能不能”做的事,“营改增”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系统工程,保险业不可能置身度外,必须积极参与,把好事办好。

    二)理解改革诉求是基础

    从表面上看,“营改增”是征税方式的改变。从本质上看,“营改增”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财税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营改增”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保险业应高度关注并更好地将“制度红利”惠及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这是“营改增”的根本诉求。从外部看,“营改增”之后,投保企业可以通过抵扣,降低保险费实际负担水平,调动投保的积极性。从内部看,通过“营改增”,能够进一步理顺保险经营关系,不断提升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金融业纳入增值税体系,有利于健全产业链上下游的增值税征抵机制,对于消除重复征税、增强税收中性十分必要。金融业“营改增”涉及国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合理衔接,意义重大。保险业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从适应和助力“新常态”出发,强化做好“营改增”的责任意识,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

    但从全球实践看,金融业“营改增”无疑是一道难题,我国也不例外。从目前颁布的相关制度看,仍存在“不尽人意”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在未来的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其内在原因是增值税逻辑与金融业态存在一定的“不兼容”问题。但这一切均不能成为保险业畏难和却步的理由,一方面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环节,金融不能置身度外,必须也只能融入大循环。另一方面“不兼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顺理成章”的,金融业也面临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的命题。

    理解改革诉求是保险业做好“营改增”的基础,从形式上实现税制改革的平稳切换固然重要,但理解并实现改革的根本诉求,惠及社会,惠及行业更重要,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好事办好。

    三)认清改革形势是必要

    “营改增”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实施对保险业的影响也将是全面和深刻的,尤其是对保险经营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的“价值交互环节”,销售(代理和经纪)和理赔产生深刻影响。同时,对经营的相关领域,如再保和联共保模式、投资、采购模式等也将产生影响。

    首先,保险业要从传统的以营业额为基础,即对保费总收入征税的营业税系统,逐步过渡到对保险公司的“增值”部分征税的现代增值税系统。这种改变不仅是财务和税务层面的影响,还将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深刻的影响。

    其次,从“价内税”转变为“价外税”,一方面是将直接影响保费统计分析口径,尤其是产险业的保费规模,简单估计的影响是4-5%。另一方面是“价税分离”将对既有的定价公式和规则产生影响,需要评估和调整,维持价格结构的合理和稳定。

    第三,从销售(代理和经纪)的角度看,手续费计提基础将从“含税保费”逐步过渡到“不含税保费”,同时,有条件的,要做到“见专票支付”,而对于无法提供专票的,如营销员,则需要在经营核算中加以考虑。此外,各种赠送的商品或服务均“视同销售”,并纳入“销项”范畴,故相应的采购应尽可能取得专票。

    第四,理赔作为保险(产险)经营的重要成本支出,能否和是否抵扣是关键。从原理讲,赔款支出是可以抵扣的,但前提是“凭票抵扣”,而大多数的支付对象是个人,不可能开票的,给“实际抵扣”带来困难,导致实际抵扣水平较低,“政策红利”难以落地。

    第五,“营改增”的原则是“不增加”,因此,对于原来免税业务的政策不变。但问题是这种免税也是遵循“价值链”的逻辑,包括了销项和进项。因此,在抵扣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免税属性”管理意识和模式,确保分门别类的管理,避免串项。

    第六,在增值税管理中,“以票控税”是灵魂,同时,它是价值链管理的重要方法,也是依法控税的基础。因此,专票管理不仅是一个自身和经营的问题,而是税收环境和法律问题。保险行业需要对“专票”管理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同时,在技术和制度上采取有效手段,确保依法合规地管理专票。

    认清改革形势是保险业做好“营改增”必要,尤其是要抓住问题的关键,以及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不墨守成规,又能够把握实质,把好事办好。

    四)回归经营逻辑是根本

    “营改增”的核心诉求是提升管理水平,不仅是社会,还包括行业和企业,即从相对粗放的总额管理,逐步过渡到价值流管理。通过“过程观察”的方法,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价值创造进行评价,就“价值增加”部分征税,确保公共管理逻辑的合理性。

    长期以来,保险业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粗放式经营,只管结果,不问过程。有的时候,甚至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放任和纵容过程的失控。殊不知,没有过程的“脚踏实地,精耕细作”,哪来结果的“春华秋实,硕果累累”。正如古人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营改增”其实是给了保险业“洗心革面”的机会,因此,不能就事论事地推“营改增”,而应当将其与全面转变经营理念,提升管理能力相结合。核心是强化过程管理,清晰价值理念,明确经营责任,增强责权意识,实现价值创造。通过“以票控税”清晰并强化过程管理,通过“进项销项”明确并细化经营责任。

    “以票控税”问题。在增值税制度下,“以票控税”是灵魂,通过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清晰并明确上下游之间的价值交互,实现合理赋税。这种管理逻辑同样适用于企业内部,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也需要在流程之间,部门之间清晰并明确价值的创造与转移,只有这样才能够奖优罚劣,拨乱反正。因此,“营改增”无疑是给了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一次“倒逼”的机会,企业应当顺着“以票控税”的思路,重新检视并梳理经营过程,强化价值经营的责任,提升价值创造的能力。

    “进项销项”问题。增值税的基本方法是“加减”,通过“加减”客观反映价值创造的过程和成果。从实务的角度看,要实现制度红利,合理降低税负,销项是关键,即努力做到“应销尽销”。企业经营的基本逻辑也是基于价值流管理的“加减”,但不少保险企业更多的是采用“统收统付”的管理模式,导致逻辑不清,责任不明,结果不定,经营管理就必然陷入“冤无头,债无主”的窘境。“营改增”的基本方法是沿着价值流进行观察和管理,这给了企业“正本清源”一个极好的机会,因此,应当赋予“进项”与“销项”以管理的内涵,即“进项”问问:谁进的,为什么进;“销项”问问:该谁销,销了吗。

    回归经营逻辑是保险业做好“营改增”的根本,这个根本,不仅是为了做好“营改增”,更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科学和规范经营理念,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和企业价值创造的能力。因此,保险业需要借“营改增”的东风,举一反三,借题发挥,把好事办好。

    五)提升管理能力是关键

    长期以来,由于客观原因,不少保险公司对于税务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专业能力不足就是必然。但这次的“营改增”给了保险行业重视并加强税务工作一个极好的契机,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管理层,一方面高层应高度重视,系统规划并推动,增强全员税务意识,另一方面,加大投入,完善组织,充实队伍。

    新的税制下,保险公司还涉及一个对“税务与企业经营管理之间关系”再认识的过程。税,对企业而言,既是义务,更是责任。企业的目标是合理纳税,因此,纳税意识和筹划能力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问题的关键是理解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逻辑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关系。

    企业经营赋予了税的概念和意识,仅仅代表有了一个好的基础,但如何取得好的经营效果,重点要解决“知行合一”的问题,并懂得“知易行难”。一方面,要加强对税收基本原理的学习与理解,增进对商业运作理论的研究与认识,理顺以价值流为核心的“营改增”经营逻辑,并将其融入企业运营的血脉中。另一方面,要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流程,再造系统结构,优化运营模式,将“营改增”的逻辑“投影”到各个领域和全过程,打通承保、再保、理赔等全环节抵扣链条,全面覆盖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同时,要优化成本管控方式,努力提高专票获票率,高度关注“时效管理”,实现进项税“应抵尽抵”。

    要强化“各负其责”的理念,增强相关环节和部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将税收筹划的理念蕴含于内,运用于外,有效推动贯穿企业运营全流程的立体多维的经营管理模式和创新体系的建立。同时,要强化税收依法缴纳与刚性约束的意识,要在全员范围内持续开展税法教育,强化税务风险理念,特别是“专票”管理法律意识,有效防控,合规运营,合理纳税,确保公司既不少缴和漏缴税款,也不缴纳过头税。

    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税务管理能力,既是做好“营改增”的关键,更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不能就事论事,而应当是从提升能力的视角出发,在夯实基础的同时,更多地关注能力建设,把好事办好。

    (作者系国家减灾中心特聘专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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