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中国保险业的世界排名却从2011年的第6位上升至2015年的第3位,国际影响力和制度性话语权不断增强。在2015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有6席来自中国保险业,中国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之一。
但是我国当前仍面临着社会保障的诸多矛盾与风险。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对于化解社会风险、服务国家现代治理、构筑民生保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采访嘉宾
姚庆海:中国保险学会会长
郑秉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王 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大,在国内,也正以往年从未有过的姿态进入国家战略层面,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新常态和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我国保险业将面临哪些挑战与机遇?并将如何应对?本期圆桌论坛特邀保险业界知名人士围绕该话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谈谈各自的观点。
商业保险在国家现代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作为我国保险行业的高端智库,你如何看待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姚庆海:我们先从一组数据来看,2015年全国保费收入2.4万亿元,同比增长20%,行业发展速度创7年新高。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规模由2011年底的6.01万亿元增长至2015年底的12.4万亿元。近5年年均增幅超过1万亿元。与此同时,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提供风险保障达1718万亿元,给付赔款8674.1亿元;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健康保险也以19.2%、15.1%和51.9%的增速增长,说明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广度、深度和质量不断提升。
从近年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也不难看出,国家对保险业的重视程度正在加大,已被逐步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及国家治理体系统筹规划中。其中,2014年8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于促进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都具有里程碑意义。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再次高度定位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功能。2015年7月,《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作出制度安排。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十三五”规划都对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在理论研究方面,中国保险业学会探索并创建了风险与保险实验室,修编《中国保险通志》和编纂了《中国保险史》,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中国经济时报:保险种类繁多,在我国保险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布局里,你认为哪些险种相对更为重要?
姚庆海:在我看来都很重要。国家治理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的方方面面。近年来,保险业在服务国家治理、服务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填补社会保障缺口方面,商业保险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经办,一方面通过大病保险,极大地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另一方面广泛参与基本医保、养老的经办服务,提高管理运行效率。截至2015年底,商业保险经办大病保险覆盖人口9.2亿,345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患者实际报销水平提高10-15个百分点。商业保险在全国327个县市参与经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服务人数达8547万,受托管理资金80.3亿元。
其次是参与第二支柱年金保险的投资管理,通过发展责任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社会治理;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今年5月,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又迈出关键一步,出台的《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以地震为突破口的巨灾保险制度即将开始实践探索。在支持实体经济上,也有力地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此外,商业保险还充分发挥出破解养老困局的作用。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障的总体替代率水平较低,养老保障压力巨大,如果把养老主要责任落在政府和企业上,将无法满足养老保障多样化需求。在今年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开展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再次为商业养老保险指明了方向。
建立中国特色“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障体系是最佳路径
中国经济时报:提到商业养老保险,中国社会科学院会同中国保险学会在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中,对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进行过深入研究,作为该课题的主要负责人,你能否谈谈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
郑秉文:构建中国特色“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障体系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模式的最佳路径,更是落实“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国策的实际行动。
“多层次”意指国家、企业与个人共同支撑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框架,而“混合型”指养老保险制度、老年救助制度、慈善事业和社会力量扶老助残的多种养老资源参与的老年安全网络,是一种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财政转移支付多种融资来源的PPP型养老保障模式。“多层次”即指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带有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是企业主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年金制度,属于自愿性;第三支柱是包括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金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等以个人养老账户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
中国经济时报:那么如何评判这三种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新常态下,构建“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障体系将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起到哪些作用?
郑秉文:在“多层次混合型”制度中,作为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柱独大”的趋势十分明显;第二支柱养老金的税优政策(EET)趋于不断完善过程当中;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税优政策从2007年提出到现在,历时十载,呼之欲出。
但由于税优政策缺位,第三支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短板,离“多层次混合型”的制度目标存在很大差距,甚至从这个角度看,商业养老保险税优政策的力度、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前景、如何设计和实施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等,都是评判能否实现中国特色“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指标。
因此,在新常态下,构建中国特色“多层次混合型”是经济增速换挡之后财政收入压力加大的现实需要,是未来保持企业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塑造可持续性良好和长治久安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由之路,它意味着商业养老保险将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来说,应该发挥五个作用,即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经济增长和金融协调发展的稳定支持者。
中国经济时报:在中国特色“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障体系里,商业养老保险应具有哪些主要功能,并将如何具体实施?
郑秉文:至少有五个功能:一是商业养老保险应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个人自愿型、创新税收递延型、住房反向抵押型养老保险等方式,参与到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建设,让商业年金产品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首选形式,为减少老年贫困和实施精准扶贫作出特殊贡献。具体而言,就是要尽快建立体现商业保险的长期照护保险计划并有政策性的突破;“失独”家庭的政策性商业养老保险应逐渐提升保障水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应发挥政府担保机制来引导市场发展。
二是应成为企业发起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商业保险机构在企业年金市场的地位十分重要,目前,10家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当中,来自保险系统的就有5家。5年以来,这5家机构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资产份额一直维持在全行业的70%左右。在21家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里,有4家来自保险系统,近5年管理的资产基本份额也接近40%。2015年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建立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待遇年金化发放或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保险机构在年金化发放和供给上具有绝对优势,可以满足不同参保人的多样化需求。
三是应成为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第一,参与社会保险经办。我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规模庞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负荷压力十分突出,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第二,参与社会养老保障基金投资运营。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中确定采取“直投+委托”的模式,必将扩大投资管理人的队伍,而保险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方面积累的经验,将迎来参与投资运营的新机遇。第三,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养老保障专业化服务,可以为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的专业化服务,这既是PPP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共采购的重要体现。
四是应成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新国十条”提出要“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明确现代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可以相互促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上具有独特优势。未来,养老服务业无疑将是“朝阳产业”或“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在资本运作、产品创新和金融创新方面对养老服务业走向产品大众化和客户高端化有着难以替代的促进作用。
五是应该成为经济增长和金融协调发展的稳定支持者,将有益于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实现消费与投资的平衡增长。
中国经济时报: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里起到哪些作用?
郑秉文:在税优政策的支持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资金规模必将不断扩大,对行业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也将越来越显著。当前,包括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在内的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不断拓宽,涵盖了股票、债券、股权、不动产、私募股权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金融工具,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成为经济增长与金融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及创新性制度设计,还蕴藏着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无限商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一方面可以为社会各行各业的参与者提供合理的养老保险产品与养老资金保值升值之道;另一方面,可以积少成多地以多种创新形式助力国家经济增长与金融协调发展,为经济增长和金融协调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支持。
探索保险助推金融扶贫新模式
中国经济时报:新常态下,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保险业都有哪些创新的举措?
姚庆海:事实上,保险业一直在不断地为改善民生保障而创新。对于扶贫工作,也一直在积极努力。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今年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提到“保险业是扶危济困的行业,直接面临最广大的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要在精准扶贫上有所作为”,并指出未来保险业将主要通过大病扶贫、农险扶贫、补位扶贫和产业扶贫来做好应对重大疾病风险、农业风险的保险扶贫工作。
具体可以通过与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互补联动,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大病保险服务;针对失独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贫困人群设计新的风险保障服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针对农民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通过保险机制把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重要领域纳入保障范畴,解决“贷款难”和“担保难”的问题,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关于扶贫保险方面,相信工作在一线的你更有深切的体会,能否谈谈相关情况?
王和:我国农业保险自2007年开始成为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以来,到2015年,参保农户达2.29亿户次,承保农作物达14.5亿亩,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支付赔款260.08亿元约占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的9.7%,保险赔款已经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与此同时,构建了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国内已建成农村基层服务网点2.3万个,协办人员40万人,农业保险乡镇覆盖率达93%,村级覆盖率达48%。
中国经济时报: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得到国际保险业的高度关注,被誉为“世界农业保险典型模式之一”。从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看,农业保险还有哪些拓展空间?
王和:就农业保险而言,还将有继续扩大覆盖面和提高“三大主粮”的保障空间,让保险延伸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在做法上要从产品入手,构建更合理的产品体系,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完善服务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管理经营,增加农业保险品种。还应重点关注价格保险、制种保险、渔业保险、农房保险等领域,拓展地方特色险种、指数保险和“保险+期货”试点。
从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看,保险将被赋予和加载更多更新的功能和作用,从基础的经济补偿向防灾减灾、社会管理、扶贫开发、担保增信和辅助市场调控等综合功能拓展。
中国经济时报:本届政府将“扶贫”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提出了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扶贫开发”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提出“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你认为保险业在农村扶贫,尤其是在开发扶贫、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方面将有哪些作为?
王和: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村贫困问题,无疑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如何做好金融扶贫是金融行业面临的共同问题和挑战,我认为保险业更应该在金融扶贫中发挥出更多的作用。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不久前在 “北大赛瑟论坛”上提出过“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观点,认为保险在扶贫方面具有体制和机制优势,它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互助原则上,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基础,通过对资金、时间和空间维度来分配经济补偿。对农业的经济补偿、信用增信、直接投资功能,以及对优化扶贫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扶贫服务链都具有实现意义。
中国经济时报:国家提出的扶贫有两个特点,一是开发扶贫,二是精准扶贫,你认为保险公司在扶贫方面将发挥哪些作用?
王和:保险业在扶贫工作中有三个优势。一是可以放大扶贫资金使用效应,优化扶贫资源配置,提高扶贫资金的低效现象。二是通过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和第三方管理来推进精准扶贫。如甘肃省秦安县开展精准扶贫“两保一孤”困难群体保险试点,充分发挥了保险机制对特困患病家庭救急、救紧、救命的快捷补偿作用。在宁夏开展关爱贫困单亲母亲的公益项目,为1000名贫困单亲母亲投保10万元保额的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亿元。三是能够拓宽金融扶贫领域发挥增信功能。通过贷款民生脱贫、产业脱贫项目提供支持,缓解农村金融瓶颈。比如,宁波市以服务农户为主,自2009年试点以来,已经累计支持6000家农户和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04亿元。
中国经济时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曾经说过,“保险服务扶贫开发有其独特优势”。具体而言,我国保险业扶贫工作的关键是什么?
王和:我认为主要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抓住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两大脱贫致富的关键,积极开展农业保险,推进产业扶贫。二是抓住疾病、灾害,积极开展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推进民生扶贫。三是抓住成本高和风险大的信贷难题,积极与银保合作,发挥保险增信功能,为贫困地区农户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贷款,探索保险助推金融扶贫的新模式。比如,中国人保开展的农业“政银保”项目达55个,单个项目平均承保贷款总规模约1.5亿元,近期建立了50亿元的“支农支小”专项资金,用“助贷”方式直接为农户提供小额融资贷款。
中国经济时报:我们注意到,今年以来保险业加大了在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的投入力度,对此你有哪些思考?
王和:保险扶贫的关键在于强化责任意识和勇于开拓创新。保险业应站在国家角度看待“三农”问题和贫困问题。未来我国的经济增长点在农村,谁能赢得农村市场,谁就赢得主动。我的建议是,在农业生产领域开展“订单+保单”两单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开展订单农业并提供充分的保险,让这些龙头企业可以利用保单质押进行融资,为农户提供生产资金。一旦发生损失由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农户无需偿还资金,银行的信贷风险也能有效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