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近期,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十八个保监局所辖地区正有序开展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工作。4月29日,甘肃地区率先启动第三批改革地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切换工作。从目前情况看,系统运行平稳,承保理赔顺畅。
今年以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一批六个地区、第二批十二个地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2016年一季度,在保障范围明显扩大的前提下,首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0.20%,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19.47%,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二是车险市场运行稳中向好。2016年一季度,首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258.66亿元,同比增长11.30%,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18%,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09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590.90亿元,同比增长12.12%,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3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26个百分点。
下一步,保监会将督促财产保险公司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切实提高车险服务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时,要求各保监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商业车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