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全球变暖这样的宏大议题,远不如隔壁老王的私生活新鲜刺激,那些听上去光鲜而神秘的概念和议程,对普罗大众而言,可能等同于“换个法儿忽悠你花钱”,譬如随着网约车平台的兴起而爆火的“共享经济”。不过好在网约车的出现,给很多人带来了方便和实惠,很少人去拷问“共享经济”到底什么意思,毕竟吃猪肉的人,何必知道猪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呢?
不过,最近滴滴的投资人之一,金沙江创投的朱啸虎跳出来做“公益”,非要跟大家普及一下“共享经济”的实质,按理说这是个好事儿,可惜了动机不纯,盯着竞争对手——神州专车——火力全开,大有一副“神州不死,我心难安”的架势,要置人于死地而后快。神州专车是不是“伪共享经济”,我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滴滴是不是“真共享经济”,我倒想问问。没啥原因,见不得人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嚣张。
抱着吵架不挖祖坟的原则,我就用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和媒体曝光的信息,来阐述一下我对朱啸虎先生所标榜的滴滴“共享经济”的质疑!
1,“共享经济下的滴滴平台,司机每天平均接单数可以达到30-35单”
——滴滴出行战略副总裁朱景士
这是朱景士先生近日在参加瑞士信贷2016年度亚洲投资者峰会上发言时说的,忽悠的有点大了,把朱啸虎先生吹的“共享经济”的皮给扯破了。就算我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每天接单数30到35单,按每单运行20分钟计算,一个司机每天要10到12个小时在线。这意味着司机要成为专职司机,而不是拿出闲置的资源与他人共享。这似乎也是目前滴滴司机里比较常见的现象,那就是买辆车或者租辆车,专门做滴滴出行,或者是黑车司机,直接带车加入。在这种模式下,谈何减少交通拥堵。滴滴目前日单量已经突破1000万单,就我个人感受,没感觉所在的城市变得畅通了。反而是很多本来坐地铁,公交就能达到的人,在补贴的诱惑下,抱着“不坐白不坐,坐了也白坐”的心态(检讨一下,我也是其中之一),放弃了公共交通系统,加入了拥堵大军。
2,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某草民
中国有句老话,批评别人的时候,先看看自己的影子正不正。滴滴本身布局B2C模式也有多时,提供车辆,招聘司机开专车,与其要置之死地而后快的神州如出一辙,并无二致。难道滴滴是为了组建几万人的车队,运营一段时间,然后出个报告,通过亲生经历证明B2C模式走不通吗?显然不是。那凭什么你能做的事,别人做的话就不对呢,就“伪”了呢?阴暗的想(我现在很阴暗),是不是见不得别人做的比你好!还是说“共享经济”这个名词,一定要挂靠在滴滴的名头下才能坐实,在别人的招牌里都是盗版呢?
3,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诸多枭雄之语
这句话换到滴滴身上,准确的讲是“我赚后,哪管洪水滔天”!
“一将成名万骨枯”,这是个亘古不变的道理。滴滴华美的帝国,是多少人用血泪堆砌而成?从出租车发家的滴滴,现在为什么被出租车司机们恨之入骨?靠私家车拉起规模优势后,为什么又接连成为私家车抵制的对象。共享经济?到底是司机共享了滴滴搭建的平台,还是滴滴共享了司机的劳动?没有企业天生出来以做公益为目的,赚钱,永远是商业社会的头条法则,没必要天天赚取着劳动者和消费者的血汗,还挂着一副慈善家的嘴脸!
“共享”虽然在这个词汇的开头,但“经济”才是这个词汇的内涵。有心思,想想怎么真正的实现不依靠补贴的低价、不依靠抽成的盈利!
4,枪不杀人,是人杀人
——里根
1400万司机,1000万单……发生交通事故难免,可以理解!发生暴力恶性事件难免,可以理解!用户理解你,你也得理解用户,不能每次这样的事件发生后,都推脱“我们只是一个平台”,你不仅是一个平台,你是一个收钱的平台,赚钱的时候共享,有了风险就不共享?用枪打死了兔子,你去捡兔子,用枪打死了人,你丢掉枪就能撇干净?共享经济难道可以是忽视健康权、身体权这些人的基本权利的经济吗,难道是可以无视契约精神、合同权益的经济吗?
再有就不多说了,言辞如此激烈,是对滴滴鲸吞天下、称霸世界野心的不满。共享经济,的确解决了很多痼疾,但绝对不是一帖万能的狗皮膏药,就算是,至少现在还在探索之中,可能是C2C,可能是B2C,可能都不是。这大概也是专车新政迟迟不出台的原因——让子弹飞一会儿!共享经济的模式之争,不应该成为争嫡夺储式的搏杀,而是求同存异、互相汲取的良性竞争。
若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不思改进己过,而总是想着把对手搞死,这样的经济,谈何出路?这样的企业,谈何伟大?这样的投资人,谈何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