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税务局对中石油青岛销售《关于油库、加油站安全防范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予以批复:库站属安全防范用地,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此批复,该公司免交土地使用税61.7万元。
中石油青岛销售认真研究国家土地使用税征收政策,查找有利于企业免税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通知》中“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当地税务局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依据有利政策,积极联系消防部门出具消防用地证明,分区域、分站与税务人员做好材料申请,经向税务机关严格审核、备案,实现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成功暂免。
目前中石油青岛销售已有41座加油站通过了减免税备案,获得了市地税局、各地方税务局确认土地使用税减免批复,通过合法减免税收,确保了降本增效目标实现。
(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