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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温馨提示 防范利用保险诈骗陷阱

来源: 作者: 2015-06-04 10:57:22 字号:A- A+

    2015年初起,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发布了三次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防范不法分子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防范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保险公司合同、单证、印章和虚构保险产品等手段进行诈骗。

    2015年4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近期,发现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的保险从业人员, 采用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等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

    2015年4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近期,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给相关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2015年6月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保险公司合同、单证、印章和虚构保险产品等手段进行诈骗,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保险行业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教您四招识破“伪保险”:

    一是购买前,核实保险销售人员身份。在购买保险产品之前,要主动询问保险销售人员姓名、营销员编号及所在保险公司全名,必要时登陆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保险机构合法性,并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核实销售人员身份真实性。同时,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向您推销非保险理财产品时,尤其要提高警惕。

    二是购买时,认清产品真假。购买保险产品时,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所属营业场所柜面查证保险产品真伪。还应该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中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收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承诺的高收益率和高额回扣,防止诱导诈骗。

    三是缴费时,选择转账付款,核实收款账户。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仔细核对保费收款账户是否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所开设的企业账户有“××保险公司”等字样,若发现收款账户与签发保单的保险机构不一致,尤其是收款账户名称为销售人员或其他个人时,坚决不能划转保费。此外,保险消费者要注意不要将大额现金保费直接交给销售人员,委托其代交保费。

    四是缴费后,核查保单真实性。投保后及时要求保险销售人员提供正式保单。收到保单后,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所属营业场所柜面,查询保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保险消费者如果发现遭遇了保险诈骗,请立即与“经办人员”联系,尽可能挽回损失,并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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