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现在全国各大城市的住宅小区违法搭建现象屡禁不绝,形成了严重的攀比现象。从2013年北京西三环人济山庄楼顶的300平米,到今年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五层地下室,搭建的区域越来越广,由老旧小区向新建小区甚至是高端别墅区蔓延;搭建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一旦发现,木已成舟。违法搭建阻碍了城市化发展进程,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其危害极其严重。
居住小区违法搭建的原因很多,一是有法不依。某些居民在暴利的诱惑之下,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二是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我国2008 年才施行《城乡规划法》,赋予政府一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但仍存在诸多缺陷:立法空白及立法滞后;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条文不清晰、可操作性差;相关执法主体职责不清晰、权限不明确,缺乏实施细则等。三是政府城管部门某些干部不作为,甚至腐败,助涨了改建业主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大多不重视,采取形式主义、敷衍塞责,执法人员劝告无效后没有进一步的措施,最终不了了之,造成了老的违章建筑依然存在,新的违章建筑防不胜防,违建情况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有的在媒体曝光、群众上访的压力下,城管部门做点示范性动作,强拆一两户做做样子。四是某些小区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较差甚至起到相反作用。有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暗地支持私接搭建,有的他们本身就是私接搭建受益者。
因此,对居住小区违法搭建的治理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国家住建部要承担领导责任,对于《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统一修订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这些法律法规体系对整治违建现象的制约作用。
第二,加强监督,彻底改变城管部门不作为的行为。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各级政府的城管部门对社区、物业和群众的举报,必须认真受理,认真查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部门的不作为者要追究责任,加大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建议此提案由国家住建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