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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上浮利率严控消费贷 青岛去年上浮20%至30%

来源:青岛早报 -- 2014-05-08 09:50:13 字号:TT

    北京银监局日前对消费贷设“双限”:限额100万元、最长贷10年,消费贷瞬时成为关注焦点。那消费贷在青岛是什么情况呢?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贷成为各银行推出的重点业务,五大国有银行、各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等都推出各自的消费贷产品,例如农行的“好时贷”,平安银行的“新一贷”等,当前青岛各银行消费贷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至30%,贷款期限暂无上限,为加强监管,不少银行贷款都是直接打至商家账户。

    消费贷利率普遍上浮

    何为消费贷?消费贷也叫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车位、购买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出国留学、购买大额人寿保险(放心保)等个人生活消费。其优势在于,具有审批和放款速度快、贷款额度较高、贷款期限较长、手续简单、使用便捷等特点;另外,担保方式灵活,包括抵押、保证等方式,部分银行甚至推出了“零抵押、零担保”方式。但消费贷并不是 “随便贷”,它必须“专款专用”,且不能用于购房和投资。

    此前因审查不严,个别消费者将消费贷变成购房应急款等,这给消费贷带来很大风险。为防范风险,北京银监局率先行动,5月6日下发通知,提示辖内各银行防范消费贷款风险,原则上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10年以内。有媒体报道,早在去年,银监会便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银行谨慎发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记者调查发现,青岛主要银行已通过上浮利率严控消费贷风险。“消费贷会在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至30%,贷款期限暂无上限。”青岛农行一名信贷经理介绍说,比较优质的客户利率上浮20%,多数客户贷款利率上浮25%左右,个别客户贷款利率上浮30%。不过,消费贷需要抵押物或抵押物权证,大都需要贷款者的房屋作抵押,贷款额为抵押物的七成左右。

    而中、建、交、招、兴业、平安等银行信贷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到,所在银行消费贷利率与农行差不多,也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至30%,贷款期限暂无上限。

    消费贷去向成监管重点

    据了解,消费贷的贷款去向也是各银行监管重点。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提交抵押物等材料外,消费者还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用途。以装修用途的消费贷为例,申请人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工程预算表、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划款书等;若用于买车,则要提供购车合同、发票和首付款收据等。除此之外,还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产证、近半年的银行流水等材料。

    “不少客户申请的消费贷,我们会直接将贷款额打到消费商家的账户上,而不是打给贷款申请者的账户。”青岛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经理李先生如是说,这样做就是为了防止申请者将贷款“挪作他用”。

    某国有银行一名信贷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不是将贷款直接打给商家,但他们会要求申请者在合同中指定商家消费,届时他们会要求申请者提交指定商家POS机的刷卡单。“虽然贷款额度和期限都没有上限,但为防范风险,我们要求贷款期限不能超10年,大多数在两年以内。贷款数额也不会超百万,以三四十万元居多。”

    不过,也有银行信贷经理向记者透露,个别申请者也会“浑水摸鱼”,与装修公司等内外勾结,骗取消费贷用于购房或做投资。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利用“消费贷”购房或投资属于明显违约,若申请者将资金挪作他用被发现,银行不仅可要求申请者提前还款,还可能根据“借款合同”追究其他违约责任。同时,申请者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银行可据此对申请者的信用进行不良记录。另外,申请者若向银行出具虚假的消费合同骗取银行放贷,这将面临着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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