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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有机茶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来源: -- 2014-05-04 14:29:45 字号:TT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基地规划与建设.

    3.1 基地.

    3.2 基地规划.

    3.3 道路和水利系统.

    3.4 茶园开垦.

    3.5 茶树品种与种植.

    3.6 有机茶园生态建设.

    4 土壤管理和施肥.

    4.1 土壤管理.

    4.2 施肥.

    4.3 施肥原则.

    5 病、虫、草害防治.

    5.1 防治原则.

    5.2 农业防治.

    5.3 物理防治.

    5.4 生物防治.

    5.5 农药使用准则.

    6 茶树修剪与采摘.

    6.1 茶树修剪.

    6.2 采摘.

    7 转换.

    8 试验方法.

    9 有机茶园判别.

    有机茶生产中使用其他物质的评估.

    前言

    本标准2004年3月15日首次发布,2012年12月30日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代替DB3702/T 047-2004。

    本标准由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北崂茶业有限公司、青岛云雾茶叶有限公司、青岛市果茶花卉工作站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漪、李晓东、张云伟、张续周、赵爱鸿、胡孝林、王永超、张培。

    青岛市有机茶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市有机茶生产管理技术规程的基地规划与建设、土壤管理和施肥、病虫草害防治、茶树修剪与采摘、转换、试验方法和有机茶园判别。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有机茶的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767-2003 茶树种苗

    NY/T 227 微生物肥料

    NY 5199 有机茶产地环境条件

    3 基地规划与建设

    3.1 基地

    按NY 5199的要求进行选择。

    3.2 基地规划

    3.2.1 有利于保持水土,保护和增进茶园及其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维护茶园生态平衡,发挥茶树良好的优良种性,便于茶园排灌、机械作业和田间日常作业,促进茶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2.2 根据青岛茶园基地多为低山丘陵和岭坡平地的地形和地貌,合理设置茶厂、种茶区、道路、排灌水利系统,以及防护林带、绿肥种植区和养殖业区等。

    3.2.3 新建基地时,对坡度大于25°,土壤深度小于60cm,以及不宜种植茶树的区域,应保留自然植被。对于面积较大(5ha)且集中连片的基地,每隔一定面积应保留或设置一些林地。

    3.2.4 提倡建设复合生态茶园基地,禁止毁林种茶。

    3.3 道路和水利系统

    3.3.1 设置合理的道路系统,连接场部、茶厂、茶园和场外交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3.3.2 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做到能蓄能排,提倡建立节水灌溉系统。

    3.3.3 茶园与四周荒山坡地、林地和农田交界处应设置隔离沟、带;梯地茶园在每台梯地的内侧开一条横沟。

    3.4 茶园开垦

    3.4.1 茶园开垦应注意水土保持,根据不同坡度和地形,选择适宜的时期、方法和施工技术。

    3.4.2 坡度15°以下的缓坡地等高开垦;坡度在15°以上的,建筑等高梯级园地。

    3.4.3 开垦深度在60cm 以上,破除土壤中硬塥层、犁底层等障碍层。

    3.5 茶树品种与种植

    3.5.1 品种应选择适应青岛地区气候、土壤和加工茶类,并对黑刺粉虱、小绿叶蝉等主要虫害和茶云纹叶枯等病害有较强抗性的良种,有性繁殖系良种有鸠坑、黄山种等,无性繁殖系良种有龙井长叶、福鼎大白茶等。良种的比例要合理搭配,可以适当提高有性品种的比例。

    3.5.2 种子和苗木应来自有机农业生产系统,但在有机生产的初始阶段无法得到认证的有机种子和苗木,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的常规种子和苗木。

    3.5.3 种苗质量应符合GB 11767-2003中规定的1、2级标准。

    3.5.4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繁育的种子和苗木。

    3.5.5 采用双行密植方式种植,坡地茶园等高种植。种植前施足有机底肥,深度为30cm-40cm。

    3.6 有机茶园生态建设

    3.6.1 茶园四周和茶园内不适合种茶的空地应植树造林,茶园的上风口应营造防护林。主要道路、沟渠两边种植行道树,梯壁坎边种草。

    3.6.2 集中连片的茶园,可种植遮荫树,在夏季气温高、光照强时搭设遮阳网,遮荫率控制在20%~30%。

    3.6.3 缺丛断行严重、密度较低的茶园,通过补植缺株,合理剪、采、养等措施提高茶园覆盖率。

    3.6.4 对较陡的坡地、水土流失严重的茶园应退茶还林或还草。

    3.6.5 重视生产基地病虫草害天敌等生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增进生物多样性。

    3.6.6 每2hm2~3hm2茶园设立一个地头积肥坑或建立绿肥种植区,尽可能为茶园提供有机肥源。

    3.6.7 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土壤培肥计划,病、虫、草害防治计划和生态改善计划等。

    3.6.8 建立完善的农事活动档案,包括生产过程中肥料、农药的使用和其他栽培管理措施。

    4 土壤管理和施肥

    4.1 土壤管理

    4.1.1 定期监测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属元素含量,每2年检测一次。根据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土壤改良措施。

    4.1.2 采用地面覆草、生草等措施提高茶园的保土蓄水能力。将修剪枝叶和未结籽的杂草作为覆盖物,外来覆盖材料如作物秸杆等应未受有害或有毒物质的污染。

    4.1.3 采取合理耕作、增施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耕作时应考虑青岛地区秋季干旱的降水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对土壤深厚、松软、肥沃,树冠覆盖度大,病虫草害少的茶园可实行减耕或免耕。

    4.1.4 宜采用放养蚯蚓和使用有益微生物等生物措施改善土壤的理化和生物性状,但微生物不能是基因工程产品。

    4.1.5 行距较宽、幼龄和台刈改造的茶园,优先间作花生、大豆和三叶草等豆科绿肥,以培肥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但间作的绿肥或作物必须按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栽培。

    4.1.6 土壤 pH值高于6.0的茶园可以使用硫磺粉调节土壤pH值至4.5~6.0的适宜范围。

    4.1.7 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70%时,茶园宜节水灌溉。灌溉用水符合NY 5199的要求。

    4.2 施肥

    4.2.1 肥料种类

     无公害化处理的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饼肥及有机茶专用肥。其污染物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经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

     自制有机肥要有有机肥的培肥计划,使用材料、使用量的记录。

     矿物源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只能作为培肥土壤的辅助材料。微量元素肥料在确认茶树有潜在缺素危险时作叶面肥喷施。微生物肥料应是非基因工程产物,并符合NY 277的要求。

     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A。禁止使用化学肥料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城市垃圾、污泥和其他物质等。

    4.2.2 施肥方法

     基肥每667m2施农家肥1000kg~2000kg,或用商品有机肥200kg~400kg,可搭配一定数量的矿物源肥料和微生物肥料,于当年秋季开沟深施,施肥深度20cm以上。

     追肥可结合茶树生育规律进行多次,采用腐熟后的有机肥,在根际浇施;或每667m2每次施商品有机肥100kg左右,在茶叶开采前30d~40d开沟施入,沟深10cm左右,施后覆土。

    4.3 施肥原则

    4.3.1 有机茶园施肥必须遵循有机茶的施肥准则,根据茶树营养学特性和茶园土壤理化性质,科学合理施肥。

    4.3.2 禁止施用各种化学合成的肥料。禁止施用在城乡垃圾、工矿废水、污泥、医院粪便及受农药、化学品、重金属、毒气、病原体污染的各种有机无机废弃物。

    4.3.3 严禁使用未经腐熟的新鲜人粪尿、畜禽粪便,如果施用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以杀灭各种寄生虫卵、病原菌、杂草种子,使之符合有机茶生产规定的有关标准。

    4.3.4 有机肥原则上就地取材,就地处理,就地施用,外来农家有机肥经过检测确认符合要求才可使用。一些商品化有机肥、有机复混肥、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叶面肥、微生物制剂肥料等,必须明确已经获得有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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