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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人员补贴上涨 各区调为每人每月1300元

来源:青岛早报 -- 2013-06-22 10:12:40 字号:TT

  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从本月起上涨补贴待遇。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各区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四市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150元。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仍然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来缴纳。

  六类人群补贴上涨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财政给予岗位综合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2013年6月1日起,统一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

  调整受益人群包括六类,分别是:经市政府或各区(市)政府批准,由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上岗的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医疗护理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调整标准分两个范围界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城阳区和高新区,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150元。此前,各区市补贴标准不统一,均低于调整后的标准。

  缴纳社保基数不变

  对各区市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仍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1%(其中即墨、胶州、平度、莱西暂按10%,全市统筹后缴费比例调整为11%)、失业保险3%、工伤保险1.2%的比例,由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协保人员按照1.2%的比例给予工伤保险补贴。缴纳比例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目前,市内三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53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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