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合众人寿南阳中心支公司处理了一起意外身故理赔案件,客户家属在报案当天即获理赔金170006.47元。
据了解,王先生,38岁,分别于2012年6月、7月为自己投保了合众人寿永安定期,保额10万元;吉祥人生并附加吉祥重疾,保额各7万元,期交保费4730元。
被保险人王先生在南阳市淅川县一家化工厂工作,3月4日凌晨,王先生在交接班后,上行车驾驶室的扶梯途中,不慎从扶梯上摔下,约8至12米高,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当天,王先生的家属向公司报案,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王先生家中进行慰问,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近日,王先生的妻子邹女士带着儿子来分公司申请理赔,了解到客户未投保意外险,出险时职业不属于拒保类职业,鉴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日审核结案,共计赔付身故保险金170006.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