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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80家市直单位公开财政预算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将推动财政、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领域、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八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80家市直单位预算公开 “财政领域”是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的领域之一。通知要求,继续推进市政府和部门的财政预算公开,及时公开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细化预算表格,逐步公开到“款”级科目。将部门预算的公开范围扩大到80家市直单位。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我市“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府和部门财政决算公开。各区市应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提升政府财政信息透明度。 退出保障房信息也公开 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将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计划开工时间、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详细全面地公开分配政策,办事指南,以及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食药违法企业及时曝光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将加大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水产品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餐饮消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组织信息发布工作,科学、客观、准确、全面地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实施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黑名单”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不合格食品药品的名称、生产批次和生产企业,及时发布下架和召回信息。 PM2.5数据准备发布 环境保护领域将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结果,行业环保核查和上市环保核查信息结果。每年定期公开环境状况公报、固体废弃物信息公告和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每月定期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每日公开空气质量状况,做好PM2.5数据发布的准备工作。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时公开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情况。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 征地拆迁要组织听证 征地拆迁领域加强土地征收方案批前和批后的信息公开。在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依规定及时公开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批准文件,依法告知土地征收听证并按程序组织听证。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和补偿决定。公开房屋调查登记结果,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等信息。 行政收费“明码标价” 价格和收费领域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定调价工作有关规定,在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时,按规定及时公开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信息,应当听证的,要依法组织听证。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明码标价等制度,确保收费主体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减免优惠政策,每年定期更新发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坚决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市政府加大部门信息公开,市民如何能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些信息?对此,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切实发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要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等群众关注的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已经建立独立网站的部门,要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确保及时更新。 同时,市政府办公厅要求畅通其他公开渠道。规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更加有效地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记者 刘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