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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6月19日讯(记者 刘雪莲)
截至6月19日,全国有10个省市发布了2012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山东的基准线为15%,上线为22%、下线为6%,在10个省市中都处于较高标准。青岛市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会在下周公布。
从10省市的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来看 ,山东省的标准较高,基准线为15% ,仅次于新疆和天津的16% ;下线为6% ,仅次于天津的7%;上线为22% ,仅次于河北的23%。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下线以及上线。根据工资指导线,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不同指导线调整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基准线是指企业工资平均增长幅度;工资增长上线也可称为预警线,是指企业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 ;下线是企业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 自1999年以来,我省已连续14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2010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074元,2011年增长至36737元。以去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737元为基数,2012年全省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上涨15%,上线为22% ,下线为6%。2011年,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三条线分别为15% 、23% 、6.5%。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后,青岛会以此为参考制订青岛市自己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线下周将公布。近几年青岛市工资指导线为:2006年,基准线14%,上线21%,下线4%;2007年,基准线14% ,上线22% ,下线4%;2008年,基准线14%,上线23%,下线6% ;2009年,基准线9%,上线15%,下线4%;2010年,基准线15% ,上线23%,下线6.5% ;2011年,基准线15% ,上线23%,下线6.5%。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通知》,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可在下线和基准线区间内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低于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线岗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 ■链接 10省市公布工资指导线 10个省市发布的2012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基准线大多在14%左右,其中新疆和天津基准线最高,达16%,北京基准线最低,为11.5%。上线最高的是河北 ,为23%,最低的是上海,为16%,10个省市的上线平均水平为19.8%;下线最高的是天津,为7%,最低的是山西,为4%,其中宁夏未对下线作出具体规定。除宁夏外9个省市的下线平均水平为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