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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七区1240元五市11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2-03-09 09:09:09
  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4.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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