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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引起监管层重视 银监会专项整治 要求银行“减费让利” 本报曾多次报道的银行乱收费的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昨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银监会已向各家银行下发了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对商业银行在业务转型过程中的违规收费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各家银行已收到文件要求,并将逐步展开自查活动,银监会要求各家银行在3月底前出具自查报告,银监会随后还将对银行进行检查。 银行不能再充当“刮利”角色 本报讯 “去年全行业存款增长乏力,贷款增长也很有限,但利润畸高。我们的全年利润增长超过了80%,不瞒你说,上半年利润同比就增长了60%,下半年如果不压一压,利润高得确实都不好意思说。所以60%的利润增长还是‘调控’后的数字,结余部分留待今年初继续调控,现在想少赚钱都不容易。这正常吗?”这是某银行高管春节期间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透露的谈话内容。 除了利差收入外,中间业务也对银行利润贡献不小。数据显示,近年来,银行的中间业务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去年前三季度16家上市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达到3204亿元,同比增长44.5%,增速明显超过利息净收入。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国内银行在中间业务的拓展上已取得丰硕成果。银行的中间业务成绩单之所以亮丽,与银行将利息收入“转化”成中间业务收入不无关系。 接近监管层的一位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银监会认识到在实体经济面临复杂经济环境和困难的背景下,银行应该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不能再充当“刮利”的角色。针对围绕贷款滋生的各类违规收取服务费问题,银监会提出“不准以贷转存,不准以贷收费,不准存贷挂钩,不准浮利分费,不准一浮到顶,不准借贷搭售,不准转嫁成本”。 业内分析认为,“七不准”直指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为实、中间业务收入为虚的水分问题。 另外,银监会还要求各家银行做到“四公平”,即在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要做到“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在会议上也明确表示,金融创新不仅要看规模和数量,更要看创新产生的收益和效果,要看为社会、为银行创造了多少新价值。要创造出有利于增加非利息收入的新产品,改善收入结构;创造出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和财务成本的新流程,增强盈利能力;创造出有利于资本节约的新业务,降低资本占用压力。 记者了解到,针对银行违规收取服务费问题专门开展整治活动的通知已下发到各家银行,最近两日本报记者也多次收到广东银监方面的咨询电话,有关人士表示,银监方面正在多方收集信息,查处银行乱收费现象。 收费乱象1:附加收费名目繁多 广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老板向记者透露,目前从银行贷款十分难,即使能够贷到,成本也接近央行规定的极限,即基准利率的4倍,其中合同上写明的利率并不高,许多是口头提出来的,其介绍称,目前银行收取的额外费用有账户管理费、融资咨询费、顾问费等4~5种。 而广州一大型担保公司总经理私下向本报记者透露称,目前银行对担保贷款收取的年利率通常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0%至100%,但这一高利率并不体现在贷款合同上,而是以贷款融资顾问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 收费乱象2:扣留部分贷款 除了以各种名目多收费外,银行还会在放款时,以保证金、结算资金等名义,扣除部分贷款作为存款,使得企业实际能够拿到手的贷款大幅缩水,而贷款者却需为所有贷款支付利息和附加成本。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板介绍称,目前,部分银行扣留的资金高达贷款金额的40%~50%。 收费乱象3:附带销售各种产品 另一位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银行的乱收费还体现在附带销售各种产品上,如自己向银行贷款时,便被要求买了一个密码器。对此,企业满腹怨言,却有苦难言,广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老板对记者表示,自己从银行贷款,成本几乎接近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但是却无法申诉,因为以后融资还得靠银行,如果闹僵了,银行不和自己合作了,那自己也是自寻死路。 银监会“七不准” ◆ 不准以贷转存 ◆ 不准以贷收费 ◆ 不准存贷挂钩 ◆ 不准浮利分费 ◆ 不准一浮到顶 ◆ 不准借贷搭售 ◆ 不准转嫁成本 (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