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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12月8日讯(记者 刘雪莲) 今年前9个月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725元,同比增长14.1%。记者从12月8日举行的“青岛市扩大就业增加企业职工收入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二五”开局之年青岛普通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增长。 据悉,青岛市自2011年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七区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五市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增幅分别为19.6%和25%。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201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 ,上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3%,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6.5%。 2011年,青岛全市新增城乡就业39万人。其中本市城镇就业22.3万人,本市农村转移就业16.7万人。另外,有 28.8万名外来人员来青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3.08%。全市有 1.4万人新享受就业创业政策,通过政策扶持降低失业率0.7个百分点。 2011年,全市政府 、高校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125个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区,全年有 2万多名大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通过资金扶持实现创业。在发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同时,青岛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也超过了九成。2011年,青岛籍高校毕业生4万人,目前已实现就业3.75万人,就业率达到93.7%。开展岗位对接、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1.9%。 青岛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帮扶力度,将在青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新出六招促就业,“4045”失业人员调整为“4050”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岛市仍面临着劳动力供大于求总量矛盾、技能结构性矛盾、特殊群体就业难等突出问题,就业压力依然较大,青岛市新出台了6项政策来促进就业。 一是调整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从2011年起,就业困难人员中“4045”失业人员调整为“4050”失业人员。 二是提高了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区财政配套的岗位综合补贴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 三是出台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政策。对招用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四是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失业人员、未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未就业随军家属、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七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每人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具体根据创业者实际需要资金状况确定。 五是提高了自谋职业扶持资金标准。对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给予每人4000元的资金扶持;对创办企业的,将扶持金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 六是扩大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记者 刘雪莲(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