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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发放的最大一笔执行款为1600万元。
26日,老人们在领取被执行回来的案款。 10月26日,市南法院对40多起案件的执行款共计2000多万元进行了集中发放,其中最大一笔执行款发放金额为1600万元。而发放现场,最引人注目的却是16位老人,年纪最小的 60多岁,最大的已是93岁高龄!原来,早在2007年,聚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聚丰公司”)许诺高回报,骗老人们将养老钱拿出来搞投资,结果这些钱却被公司负责人史某卷跑了。由于当初签投资协议时,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一份见证书。为此,16位老人将该律师所告上法庭,后经审判,他们总共讨回损失34万元。 16名老人领回执行案款 26日一早儿,40多人聚在市南法院办公楼大厅里,等着领案款。上午10时,案款开始发放。由于数额巨大,大部分执行案款都是以支票形式交付,只有少数数额较小的采用现金交付。记者发现,在排队领钱的人群中有16位老人,大都已头发花白,他们要求执行的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听说记者采访,老人们围了上来,“太感谢李光法官了,帮我们老年人要回这些钱……” 刘女士今年60多岁,家住市南区。2007年七八月间,刘女士频繁接到一名女业务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她在聚丰投资公司上班,只要刘女士投入一部分钱,每月便能拿到可观的分红。由于离那家公司的办公地点不远,刘女士就过去看了一下,发现一屋子人在里边听课,全都是老年人。“业务员热情地拉住我说,他们公司正在做投资服务,如果投入2万元,半年时间就能翻一番儿。”刘女士说。很快,刘女士就在业务员的游说下投了2万元。可2007年11月,刘女士突然收到消息,得知聚丰公司的负责人史某卷钱跑了。 审查不严,律所担责七成 据了解,自2007年7月以来,先后有40多名老人被聚丰公司给坑了。“当初,聚丰公司跟我们签投资协议时,有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见证,正因为此,我们才相信聚丰公司是真的……”为此,16位老人将这家律师所告上了法庭。但被告律师事务所认为,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出具见证书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聚丰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2007~2008年期间在香港合法存在,但却没有缴纳2010~2011年的商业登记款项,目前不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而且在中国内地未申请注册。法院据此认为,由于律师事务所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而老人在投资理财过程中,也存在一定过错,遂认定原被告责任三七分,一审判决被告律师所赔偿16位老人34万余元。此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市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振东介绍,由于被告律师所的合伙人已经更换,法院便找到原来的和现在的合伙人,给他们做工作,“最终他们凑了凑,把这些钱拿了出来”。 有的受骗者至今还瞒着家人 说起上当受骗,老人们都非常谨慎,有的老人至今还瞒着家人。“我当时投钱的时候,家里人都不知道,我是瞒着他们偷偷把养老钱投进去了。没想到后来被人骗了,更没脸跟家里人说,连打官司也都瞒着他们。”现场一位老人说。 法官说,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老人年纪大自我防范意识较差这一点,对老年人展开攻势,许诺高回报,诱导他们把钱拿出来。另一方面,老年人在投资过程中,对一些资料的审查也比较弱,让骗子钻了空子。“当时,老人们只是到聚丰公司的办公地点去瞧了瞧,连聚丰公司的营业执照都没有看。”法官说,在这起案件中共有40多人被骗,可惜的是,最终只有16人打官司,其他人主动放弃了。 ■相关新闻 一次性执行回了1600万元 市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振东介绍说,26日发放的2000多万元执行案款,是反规避执行行动中执行回来的。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执行款1600多万元。 据了解,这1600万元的执行款是法院给一家银行追讨回的欠款。2008年1月,一家企业向银行贷款,用自有房产作抵押,借了3300万元用作流动资金搞经营。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缴,企业都以没钱还为由拒绝。银行随后起诉了这家企业,法院判决企业还钱,拖到如今,这笔欠款光利息就高达300多万元。 “从今年6月以来 ,我们找来双方调解了不下10次,企业就是说自己没钱还。”高振东介绍说,经过法院多次协调,并开始启动房产拍卖程序,企业这才答应还钱。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企业分期分批还钱。“这是最后一批1600多万元,之前已经执行了2000多万元,这个案子终于结了。” 文/记者 高丽 实习生 李中华 图/本报记者 何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