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财经频道> 最新资讯 > 正文

十一起个税申报填新表 首按3500元起征点申报

来源:青岛晚报 2011-09-20 08:57:52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青岛市地税局获悉,为确保个税新法顺利、平稳实施,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模板进行了修改。自10月1日起,青岛市正式启用修改后的申报模板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按照3500元起征点征收个税后,青岛将有73万人不再需要交个税,但仍需要填写申报明细信息。

  根据个税法修改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根据这一规定,单位在9月份向员工发放的工资等收入,需要在10月1日-15日之间向地税部门申报。这也是我市首次按照3500元起征点申报个税。

  根据市地税局的计划,9月份申报期(9月1日到9月20日),仍使用现行模板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其主要申报对象是各单位8月份发放的工资等收入。 2011年9月21日,新模板及其使用说明将在“青岛地税网上办税综合业务平台”发布,各单位登录该网址自行下载并提前熟悉新模板,为10月份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做好准备。新模板由“普通纳税人基本信息表”和“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表”组成,新模板启用后,旧模板将停止使用。

  市地税局表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均应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认真填写申报模板,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记者 曹为鹏 李树海)

-
相关链接

上一篇:青岛房价8月双降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