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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作为会议日程的内容之一,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韩明升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了报告。从总体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审计的21个部门(单位),延伸审计的158个二、三级预算单位中,发现问题金额8.76亿元,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等方面。 非税收入 1亿资金未及时上缴 8个部门和单位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不严格,涉及资金10571.26万元。 如:市城乡建委所属墙改办、散装水泥办未及时清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共计990.92万元;市质监局所属特种设备检验所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68.62万元,市市政公用局房屋出租收入10.51万元,均未上缴国库。 预算管理 不规范资金4400多万 有7个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4461.31万元。如:市经合办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结余1256.09万元,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统一安排使用;市城乡建委所属墙改办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420.52万元,长期闲置;市直机关工委未经批准购置车辆,挪用专项资金19.48万元。 会计核算 有的单位虚列支出 有10个部门和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8831.1万元。 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收入217.1万元在往来账中核算,房屋出售受益204.7万元挂往来账,未转增专用基金;市总工会虚列支出50万元投资青岛职工之家宾馆,所属青岛湛山疗养院上缴职工时虚增公积金存款180.16万元;市市政公用局所属海润自来水集团证券投资分红17.43万元未计入投资受益,所属供热办公室在往来账中核算收支17万元;市经合办在往来账中列入购车费等支出24.24万元。 纳税情况 9单位所属单位少缴税 有9个单位的所属单位少缴或未及时缴纳税费4300.13万元。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永乐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01.3万元;市地震局所属工程地震研究所少缴税费59.1万元;市总工会所属青岛职工之家宾馆少缴税费10.97万元。 固定资产 9部门单位管理不规范 有9个部门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49544.02万元。如:市交通运输委所属高速公路管理处青兰高速、青银高速、夏双高速3条通车公路及1968.43亩土地未办理土地证,所属市公路局及其下属单位以管理使用的价值22432万元机械设备出资兴办企业,未办理过户手续;市总工会装修“职工之家”未立项审批、完工未验收,工程累计支出3020.4万元;市质监局所属部分分局在本级核算下属单位的专用设备,资产价值1131.51万元;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价值1242.15万元的81套教职工公寓,市地震局价值943.86万元的地震监测中心楼,都已交付或投入使用,但均未转增固定资产;市国资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价值140.8万元;市市政公用局所属排水管理处历年资产盘亏、报废等未办理相关手续,资产价值36.43万元。 预算执行 超2.8亿滞留财政专户 审计部门在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财政部门在组织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预算评审,加强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效果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有28582.48万元非税收收入滞留在财政专户,当年未能及时缴入国库。二是土地出让收入当年实际执行超过年初预算数的3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三是部分上级专款未及时拨付有关区(市)或单位执行,涉及资金21931.11万元。 税收征管 18家企业少缴税2.1亿 审计部门在对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18户企业纳税申报不实,少缴税款21524.69万元(审计期间12户企业共补缴税款16598.42万元。二是税务稽查工作还不够规范。市地税局稽查局22件已转交、撤并、终结检查的案件信息未及时处理;被稽查企业应补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共计16144.83万元尚未执行到位。(记者 刘延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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