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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青岛保监局召开上半年青岛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会议首先传达了保险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保监会半年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通报上半年青岛保险业的主要情况,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下半年的监管政策和工作重点。 按新统计口径,上半年青岛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76.4亿元,规模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十位。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8.6亿元,同比增长7.1%,去除出口信用险因素影响,同比增长18.6%。人身险公司实现新口径保费收入47.9亿元,换算到老口径为59.5亿元,同比增长9.2%。保险业累计赔付20.7亿元。截止6月底,青岛市级保险机构达到45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3家,人身险公司22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56家。全市保险业总资产达310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35亿元。 今年以来,青岛保监局按照保监会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辖内实际,突出保险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点抓好了“和谐保险”创建、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等工作,努力营造行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创建“和谐保险”,引领行业和谐发展;二是加强风险监测排查,防范化解行业风险;三是创新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四是强化监管严格自律,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五是加强信访投诉处理,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下半年,青岛保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保监会“转方式、调结构、促规范、防风险”的监管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和谐保险”这一核心任务,强化风险防范,推动科学发展,维护被保险人利益,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突出科学发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产品创新,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创新营销模式。二是全面推进和谐保险建设。高度重视媒体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三是严密防范各类风险。牢固树立稳健经营理念,认真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确保保险市场健康安全运行。四是继续强化市场监管。继续保持从严监管态势,强化监管制度执行,进一步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五是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力度。健全落实消费者利益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