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周转资金,姚某非法安装银行POS机,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刷卡套取现金180万余元,近日,被告人姚某被青岛市李沧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姚某系广西某制药厂青岛总代理,挂靠在青岛某医药公司。2009年3月,姚某以青岛某药业公司名义在青岛市工商银行市场三路分理处,申请办理一台POS机,用于经营业务使用。为了周转资金,姚某于2009年5月6日至2010年3月11日期间,利用自己和他人的信用卡,在POS机上,多次刷卡制造虚假交易套取现金1852118.74元后用于经营。今年4月25日姚某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套取现金,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被告人姚某被青岛市李沧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陈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