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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电今起涨3.07分 居民生活用电不提价

来源:大众日报 2011-06-02 08:08:12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我省开始执行新的电价调整政策:自6月1日起,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29分/千瓦时,扣除居民生活用电等不提价电量后,大工业、中小化肥生产、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提高3.07分/千瓦时。业内人士分析,此次电价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但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会产生较大影响。

  据省电力集团介绍,本次电价调整金额全部用于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缓解因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发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缓解煤电价格矛盾,保证全省电力供应。

  招商证券分析师吕爱文说:“今年以来,在通胀压力之下,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发电企业持续大面积亏损,发电积极性降低,这是造成‘电荒’的原因之一。”卓创资讯数据表明,作为中国煤炭市场风向标的秦皇岛市场动力煤价格连续9周上涨,受此影响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我省火电生产企业一季度亏损16.6亿元,亏损面高达92.7%。

  吕爱文表示,因为夏季用电高峰临近,且农业夏种夏收节点也即将到来,电力保障压力增大。“此次电价上调将缓解发电企业的成本压力,进而增强他们火力发电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电荒,但完全解决不太可能。”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中居民生活用电不提价,同时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记者在济南泉星小区采访时发现,部分居民对此电价调整不关心:“生活用电不涨钱,也就不太在意了。”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表示:“此次微调工业用电价格,不调居民用电,应该也是有意避开对CPI的影响。”吕爱文说,此次调价没有涉及居民用电,因此居民生活直接受到的影响较小,而工农业用电企业对CPI的间接传导影响,可能要在几个月后才体现出来。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高耗能行业出现反弹迹象,成为电力短缺原因之一。此次发改委在上调电价同时,要求各地清理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业内人士认为,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在此次调价中首当其冲。

  “上调电价有利于保障电力供应,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的过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调整和转变。”吕爱文表示。

  济南钢铁集团宣传部长黄振辉说:“作为高耗能产业的钢铁行业,受到的影响肯定会比较明显,虽然还没有对影响程度作出具体测算,但节能降耗、化解高成本的工作一直在推进。”据他介绍,济钢集团已经启动错峰用电模式,尽量享受价位较低的谷时电价,同时确保企业内部热电联产、余热发电等自备电厂充分利用,减少外部高电价影响。6月1日起,济钢集团还将开展夏季全员节能活动,从各方面降低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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