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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5月30日讯(记者 王晓强 通讯员 王民峰 黄翠霞) 偷车时带着从网上购得的作案工具,驾车靠近目标车辆后打开车门盗取车内物品,甚至用车主放在车内的钥匙将车盗走。近日,在青岛、临沂地区疯狂盗窃的张某被黄岛检察院以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来自莒南的张某,在闲逛时偶然发现许多车主习惯于将贵重物品或备用钥匙放在车内。张某开始打起了盗取车辆和车内物品的主意,他从网上购买了多套开锁工具。“刚开始因开锁技术不熟练,就带着很多套工具挨个试,直到把锁打开。”据张某交代,自己从网上所购的作案工具由一个铁板和一个小铁圈组成。“铁板上的小钩钩到锁簧,车锁就能打开了。” 张某为了盗窃时壮胆,从网上购买了仿64式手枪随身携带。经鉴定,该枪具有杀伤力。张某偷盗车辆和车辆物品的手段极为隐蔽。锁定目标后,他会开着之前偷来的车辆,停在目标车辆旁边伺机作案。张某作案时,车不熄火、人不下车,他打开车窗探出身子,用开锁工具去开目标车驾驶室的车门锁,进行盗窃。如果无人发现,张某将目标车辆上的物品偷走,如发现车上有备用钥匙,张某则毫不客气地将车开走。 就这样,张某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先后在青岛、临沂等地作案十余次,盗取奥迪、丰田花冠、大众途锐等多辆名车,盗窃车内现金、摄像机、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数十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2011年1月,张某被开发区警方抓获。 5月30日,记者从黄岛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已于近日以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张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有的车主尤其是高档车车主,自认为车高档、防盗技术高级,停车后锁上车门就高枕无忧,其实不然。”检察官建议,车主们请勿将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和车钥匙放在车上,以免留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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