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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制框架被指30年未变 无法调节收入分配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2011-05-25 09:04:11

  建言个税草案

  主持人: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在上个月,是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全国人大在网站上就这一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吸引了无数的眼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人大收到的意见就超过22万条。这个数字超过以往20部法律草案的总和,成为向公众征集意见以来意见最多的一项草案。个税征收多少起征点合适?应该怎如何来征收?这些都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各方人士也可以说是看法各异,我们随机做了一个采访。来听一下普通的民众他们怎么说。

  重庆市民:两千到三千,这个对我们影响特别大,当然北京他们那些地方影响稍微小一点。我想可能对中西部地区我们这些影响打一些。

  深圳市民:对低收入者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减轻一种负担。

  大连市民:个税征收,应该根据每个城市不一样,来进行调整。

  上海市民:对我来说当然是一个好事情了,毕竟我的负担会小一些。

  杭州市民:收入刚出来,两千到三千差不多了,所以这样对我们是很有优势的嘛。

  事实上,此次个税改革最受关注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另外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应该讲这是一个,在个税改革方面迈出的有明显正面效应的一个步骤。

  贾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他认为,此次的个税草案值得肯定。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也有着类似的看法。

  贺铿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贺铿:第一,它确定这个起征点有依据,考虑了许多因素,这是可以的。第二 把这个原来的九级分为七级,把最高的两级合并,把最低的两级合并,体现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

  不过, 在有人为个税草案叫好的同时,我们也听到了反对的声音。其中一个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

  李稻葵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简陋,脱节,一个没有经过仔细思考的,甚至于没有经过基本思考的一个税制。

  记者:我觉得这种评价很苛刻。

  李稻葵:我认为是实事求是的。我们这个个税体制是1980年推出的。当时推出这个体制,主要是针对外企的高薪人员。30多年过去了,我们只是税制的细节的调整,大的框架没有变。

  个人所得税1799年诞生于英国,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

  我国于1980年9月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的各类规定的收入和报酬。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同时规定了800元为个税起征点。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2007年12月29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财政部的网站上我们了解到,2010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

  但是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只有工资部分由企业代缴代扣,以高额累进的税率在征收。而《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征收的很少,甚至基本不征收。这使得个税征收范围过窄,甚至有人称现在的个税就是工资税,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体,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则难以严格征缴。

  李稻葵:中国30多年过去了,我们的经济,我们的社会发生了沧海剧变。过去30年相当于西方人走过了150年的历史,150年过去了,它的税制基本框架没有变,难道不荒唐吗?难道我们仅仅在细节方面去追求它,去改进它,能解决问题吗?解决不了问题。

  主持人:刚才节目中一些激烈的言辞我们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位学者之口,由此可见李稻葵教授对于个税修正案标准的强烈的不满。但是李稻葵教授的意见只是一家之言,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和财政部财政科学院经所所长贾康则代表另外的一种声音,认为个税草案非常值得肯定的。为什么个税草案的制定会带来如此分明的不同意见呢?我们来看一下。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上我们看到,税收的职能与作用主要是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以及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贾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

  要在适当提高政府收入同时,更侧重于它发挥优化社会分配的功能,就是要抽肥补瘦。

  记者:抽肥补瘦,我们抽了那个肥对瘦的人有什么样的作用?

  就是要进入公共收入,盘子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金库,然后用公共收入的分配使它的资金更多去扶持低端,改善他们生活境遇,增加他们的实际福利。这是一个再分配的循环

  但是李稻葵认为,按照当前的个税税制缴纳方式,根本无法调节收入分配。

  李稻葵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领域的一个最美好的、但是最大的空想就是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节收入

  记者:您挑战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李稻葵:这是做不到的

  记者: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是觉得高收入者应该多收税。我低收入的话,我可能收的税少一点。这样可以缩减这种贫富差距,在您看来这是空想?

  李稻葵:很多真正的高收入人群面对高税率,会有很多办法去逃避这个税你做不到。反而是那些中低收入的人群他自己没有办法,经济能力不足,逃不了税。你反而拉大了收入差距。

  李稻葵认为,目前个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的工资收入。在中国,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开始到2009年一直持续下降,2009年已经下降到40%以下,这两年才有好转。而在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比例则达到65%-70%。本来劳动收入就是我国国民经济收入分配中的短板,却还要征税,但对资本所得却税赋很轻甚至为零,这显然有失公平。

  李稻葵:我们很高的个人所得税针对工资单的这个税率,事实上并没有达到调节实际收入的效果,因为大量的收入并不表现在工资单上。而事实上我相信我们的收入差距,更多的是体现在工资单之外的收入差距。

  记者:比如说财产性收入是吗?

  李稻葵:比如说财产性收入这是一方面,还有一些不见得完全合法的合理的收入,有的是称之为灰色的或者黑色收入,这部分收入是在工资单里表现不出来的。

  李稻葵认为正是非工资性收入使得个税对于贫富差距的调整显得力不从心。

  李稻葵:发达国家的一个新闻记者,有一次跟我约采访,是在年底采访。我去应约之后他不见了,找了一个同事跟我采访。我说为什么呀,这是一个很有名的记者,他说他一算在中国待的时候马上接近183天了,要到日本去避税,跑到日本去了。遥控采访。

  贾康也坦言,由于个税的边际税率达到了45%,很多高收入人群以各种各样的手段避税,个人所得税无法覆盖真正应该覆盖的范围。

  贾康:如果是一个自己有很大产业的一个富豪,那么他有权决定在我这个企业集团我给自己开多少工资,他可能自己每一个月三千块钱五千块钱账面上就过去了。这样的人个人所得税交多少,也就跟一般我们工薪阶层,一样看起来交几十块钱一百多元钱的个人所得税。但其他的收入呢,应该被个人所得税这样一个制度来覆盖调节那些东西呢,往往调节很不到位。

  不仅高收入人群自己有办法偷税漏税,个税里还存在着令人费解的设置。个税最开始的征收对象是在华的外籍高薪人士,但是时至今日,普通民众的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而外籍人士的起征额度却是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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