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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故意提高房价再打折 造假象坑骗消费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1-05-16 09:00:52

  半岛都市报5月15日讯(记者 王爱科) 楼市执行“明码标价”已经实施半个月了,但由于楼市持续冷清,开发企业为博人气纷纷推出了打折降价的优惠招牌。但记者15日调查市辖七区的多家新盘项目发现,所谓的“明码标价”成了“明码高价”,开发企业推出的优惠打折更像是一个“数字游戏”,购房者表面上享受了优惠,实际上少花不了钱。

  “明码高价”致零实惠

  记者15日采访发现,由于市场冷清,岛城目前不少在售项目几乎都推出了优惠措施,但这些优惠到底能不能带来真正的实惠,各个购房者的看法并不一样。

  “按照新规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但开发企业还是有多种选择来规避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市南区一家地产营销机构的刘经理说,比如通过明码高价然后再打折扣,或者把原来精装修交付的房子改为毛坯交付等。

  此外,刘经理认为,明码标价标出的价格乃是由开发企业自己申报,所以到底标多少,当然是开发企业说了算,在这个前提下,期待“明码标价”严格实施来抑制房价,显然是不合理的。

  采访中发现,正是因为普遍存在的明码高价然后再打折的情况,导致目前在售项目推出的各类优惠措施并不能给购房者带来真正的实惠。

  制造“日光盘”假象

  限购令实施以后,岛城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最为明显的表现便是成交量锐减。根据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统计数据,自5月1日商品房明码标价新规开始执行以来,岛城楼市持续低走。

  但在采访中,不少新盘项目的销售人员却一再称“房源很少,而且预订得差不多了。”位于城阳区的一家新盘项目更是打出了“两小时热销100余套房”的招牌,难道房子又开始抢手了?

  “是开发商不敢推盘卖了,而不是卖光了。”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冯显泉说,由于市场冷清,开发企业多数采取“少推多推”的策略,来避免出现营销困境。据介绍,所谓的“少推多推”就是尽量减少每次推出的房源数量,同时增多推盘次数,一次来实现销售控制。

  “这样显然可以造成每次开盘都出现日光盘的假象,让购房者错以为房子紧张,赶紧出手。”市南区一家地产营销机构的刘经理说,比如李沧区、市北区和城阳区的几个新盘项目,不足500套房子先后开了5次盘。

  但多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由于限购令的杀伤力依旧凶猛,投资性客户已经完全撤离楼市,而开发企业不肯降价,这导致刚性需求继续观望。受此影响,上半年岛城楼市恐怕难以出现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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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部门拉网式检查确保每套房阳光销售

  半岛都市报5月15日讯(记者 连茂明) 近日,省物价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

  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该实施细则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集中人力和时间,迅速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本地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正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都检查到位,无一遗漏,不留空白。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开发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惩并公开曝光。

  而根据国家发改委日前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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