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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IC卡将逐渐取代现有广泛使用的银行磁条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人民银行在近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迁移工作。 根据《意见》提出的时间表,2011年6月底前,工、农、中、建、交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 在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方面,2011年6月底前,直联POS(销售点终端)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TM(自动柜员机)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银行磁条卡向IC卡应用迁移工作正式启动,将有力推动我国金融IC卡应用进入快车道。 此前,在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工作会议上,央行曾指出,2011年将全面推广金融IC卡应用,启动全国范围的芯片卡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