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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青岛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1年新农合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大幅提高,乡、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85%、60%、50%,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 据了解,我市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大多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新农合参合农民今年将得到更多实惠。其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其他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5%,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60%,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5%。另外,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定为100元,县级为300元,市级为500元。 今年我市新农合住院统筹基金和当年提取风险基金占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门诊统筹基金和特殊病种门诊基金占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比例一般不高于30%。同时,将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通过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本报记者 孙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