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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建立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价格制度,市民遇到违规群租的情况可以拨打热线电话举报,租房者可以单方面申请办理租赁备案登记……”3月9日下午,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于凤树做客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资源网“在线访谈”栏目,就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与网友交流。据悉,自《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市内四区已有7万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市区七万户办租赁登记 从今年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登记备案,并明确规定严禁群租行为。新规已经执行一个多月了,目前岛城房屋租赁市场备案登记进展如何? 据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于凤树副主任介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市内四区平均每天约有一百多户居民及单位前来办理或补办登记备案。根据房屋租赁中心今年2月底的统计数据,自去年5月份开始,截至目前市内四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七万多户。 节后租金小涨属于正常 于凤树说,参考往年同期的房屋租金变化情况,春节后因为返城人员增多等季节性变化,岛城房屋租金有小幅上涨,但这属正常现象,就日前中心对春节后房屋租金价格的统计情况看,没有发现不正常上涨情况。 “建立房屋租金指导价格制度,是本市房屋租赁管理下一步要做的重点工作之一。”于凤树说,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前期数据采集、程序编制和典型区域划分等工作。据介绍,如果房屋租金指导价格制度建立起来,市内四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租金变化情况将会一目了然。 遇违规群租可举报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禁止群租行为,但我是开饭店,租了套三的房子给员工当宿舍住,这样做合法吗?”一位市民问。 对于如何判断群租行为,于凤树介绍说,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目前青岛市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正在积极调研制定过程中。”于凤树说。 据介绍,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中心设有房屋租赁热线83662678,市民如遇到违规出租的情况,可及时拨打热线电话举报。 租客可单方办理备案 如果租房者要求办理租赁房屋登记,而房东拒绝该怎么办?据于凤树介绍,租房者本人可以直接带房屋租赁合同和身份证明到中心租赁窗口办理登记备案。“中心将根据租房者的申请,通知出租人限期补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于凤树说,逾期不办理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后,如果遇到房主随意上涨租金该怎么办?据于凤树介绍,对于房主随意上涨租金问题,应先根据双方租赁合同关于租金的约定条款来处理,无合同约定的,可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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