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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8月31日讯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住房保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首个住房保障三年规划(2008-2010年)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新三年规划目标确定,将解决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预计新三年规划期结束后,我市至少有1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解决。 新三年住房保障规划面向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局长陈培新介绍, 在《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中,明确的规定,要解决和完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在规划期内,计划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方式,解决三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此外,计划以限价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另外,除了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中消化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外,我市还将增加保障性住房建筹规模,计划建设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同时,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计划建设限价商品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 人均住房由10㎡提高至13㎡ 该标准三年不变 “新规划还将降低准入门槛,将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到保障范围。”陈培新局长介绍说,下一个规划期,将按照2009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将申请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的收入线标准由上一规划期月均1277元调整至月均1864元。住房线标准也由上一规划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该标准三年不变。 同时,我市新就业职工、引进人员、以及在我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也被纳入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