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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青岛之夏”购物节即将启动 单张发票满300元抽汽车

来源: 2010-06-30 16:59:31

    青岛新闻网讯 由青岛市商务局和会展办举办2010“青岛之夏”消费电子购物节活动将在2010年7月3日-14日举行。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全市近80家大型商场消费单张发票满300元即可参与抽奖,一等奖得主将获得东风雪铁龙新爱丽舍轿车。

    本次购物节活动由青岛市商务局筹资近百万元,购买商品设置奖项,在市区选择具备安全促销条件的近80家大型商场、超市和专业店作为定点商场,进行购物抽奖活动。2010年7月3日-14日期间,在抽奖定点商家进行消费,商品类别无限制,单张发票金额满300元以上(含300元)的消费者,即可参与抽奖,抽奖号码和开奖日期打印在发票上。同时,对7月3日—14日在以上商场购买电子产品,单张发票金额满300元以上(含300元)的消费者,将另外赠送两张电博会门票。

    青岛市商务局邓力副局长介绍,本次购物节活动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9家大型商场,奖品也更加丰厚。“青岛之夏”购物节已经成为成为青岛市的品牌,为营造岛城消费气氛、拉动岛城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青岛新闻网 由雪林)

    奖项和奖品抽奖活动设置

    一等奖2个,奖品为东风雪铁龙新爱丽舍轿车(2010款科技型手动挡);二等奖20个,奖品为价值1万元左右的电子产品;三等奖40个,奖品为价值2000元左右的电子产品。抽奖时间共分2次抽取,每次抽一等奖1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

    抽奖日期分别为:

    第一次抽奖:7月9日。中奖号码在7月3日—7日的发票中产生;

    第二次抽奖:7月16日。中奖号码在7月8日—14日的发票中产生。

    抽奖方式及中奖号码确认

    抽奖使用社会公认的技术方式公开进行,抽出的号码经公证处公证,即确认为当期中奖号码。抽奖结果在第二天的半岛都市报、青岛晚报、青岛新闻网以及参加活动的商场海报上公布。

    领奖办法

    中奖者凭中奖发票、身份证(单位凭中奖发票、单位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到购物节办公室办理领奖确认手续,凭出具的领奖确认证明、中奖发票和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奖品。

    购物节办公室地点:延安三路129号金艺大厦11楼

    电话:8387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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